:::
重要 李曉雯 - 輔導 | 2023-08-30 | 點閱數: 473

為配合教育局普通班導師特教專業增能及平臺實施計畫,請 112 學年度有擔任特殊生導師的同仁,詳閱以下說明後,自行找時間研習(9/30 前),並於平臺上線後登錄時數,感謝老師。

 

教具局再來函補充說明:

一、依據本市臺南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導師特教專業增能平臺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平臺研習紀錄同步自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原訂導師自核期間為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然考量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臺、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等網站研習時數匯入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需時數日(七日至一個月不等),為免已參與研習之導師權益受損,故延長導師填報時程。

三、平臺檢核期程更動如下:
(一)導師自核: 9 月 1 日至 10 月 25 日。
(二)校端覆核: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10 日。
(三)局端比對: 11 月 11 日至 11 月 25 日。

四、請貴校依說明三時程辦理,並提醒貴校教師務必於 9 月 30 日前完成研習,以免時數來不及匯入。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 )第 7 條、特殊教育法第 15 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 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第 5 條第 2 項辦理。

二、實施目的:為保障各類別障礙學生之學習權益,強化普通 班導師(以下簡稱導師)特教知能。

三、旨揭計畫於 112 學年度起實施,重點摘要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市所屬學校現有身心障礙學生所對應之普 通班導師。

(二)實施原則:教師以修習實體或線上之特教專業課程為原 則。

(三)實施內容:依教育部及本局因應政策及教師需求規劃辦 理之各項特教專業知能研習。

(四)本平臺之檢核分為推薦課程研習與自選課程研習:

1、推薦課程研習:普通班教師所對應之身心障礙學生類 別應修習之特教專業推薦課程;如其他單位辦理相關 特教專業研習,則額外新增管理介面功能,依實際狀 況調整列入推薦課程。

2、自選課程研習:依教育部或本局因應政策需要規劃辦 理之各項研習,因應導師所對應之身心障礙學生類別 之自選研習課程。

3、以上兩種課程擇一,研習滿 3 小時即可通過認證(以最 近 4 年為主)。

(五)輔導機制:

1、諮詢部分:導師如在修習課程之過程中遇任何問題, 可洽學校所屬之分區特教中心(電話: 2412734)、本局特殊教育資源中 心或本局特幼教育科提供諮詢。

2、建議部分:導師可依需求提出,分為研習需求與支援 需求兩大部分。

(六)檢核機制:

1、導師自核:由教師先輸入關鍵字自行初核後送出,9 月 1 日至 10 月 25 日。

2、校端審核:由校端管理員審核教師研習是否達到標準,10 月 26 日至 11 月 10 日。

3、局端覆核:由校端管理員送分區特教中心局端覆核員 覆核,11 月 11 日至 11 月 25 日。

4、局端審核:最後由局端管理員審核是否通過。

5、定期追蹤:未通過教師由本局調訓(以最近 4 年內為 主),未達標準之教師持續列管並予以追蹤至完成增 能。

(七)獎勵方式:導師積極主動增能者依本市教職員敘獎辦法 予以獎勵。

四、旨揭平臺網址更新為:https://sites.google.com/go.edu.tw/specialteach/ ,協請各校配合事項:

(一)請各校務必於 8 月 28 日下班前至學籍系統確認導師名單,以利資訊匯入。

(二)若有導師於平臺上線前登入測試操作,系統資料均已清空,請於平臺上線後重新登入。平臺上線時間: 112 年 9 月 1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三)導師們可提前參加研習,並於平臺上線後登錄時數。時數採計區間為近 4 個學年度。

五、旨揭計畫說明會訂於 112 年 8 月 10 日至 11 日(星期四至五) 結合本市學務輔導人員傳承研習辦理。

六、檢附本案實施計畫(詳附件) 1 份

:::

找公告請搜尋關鍵字

常用網站

Tainan的即時空氣品質
2024年08月14日 01時12分
53
空氣質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
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應減少戶外活動
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