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宣導及推廣學習扶助之實施成效,並表揚擔任推動學習扶助且持續投入辦理學習扶助並具成效之團隊,教學用心且成效卓越之教師,以及學習態度積極正向,學習成效進步,持續努力之學生,特訂定旨揭計畫。
二、本案計畫評選對象為本市所屬公立國民中小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代用國民中學)、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之學習扶助授課教師(含行政人員)與學生(教師教授之學生及目標學生資格需為科技化評量系統測驗之個案學生),各評選組別如下:
(一)領航團隊獎:擔任推動學習扶助之領航團隊,持續投入學習扶助且具成效者。
(二)鐸聲伴學獎:擔任學習扶助教學教師,教學用心、活化且成效卓越者。
(三)學習潛力獎:接受學習扶助之學生,學習態度積極正向,學習成效有進步,且持續努力精進者。
三、本案計畫執行細節請詳閱實施計畫,送件說明摘要如下:
(一)評選繳件日期: 113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前繳報名相關表件。
(二)各校推薦之奬項:
1、紙本資料一式 3 份,報名審查書面等相關審查資料(含送件資料封面、檢核表、報名表、自評表、紙本佐證資料及授權同意書)。
2、光碟一張:推薦奬項之電子檔(含報名表 word 檔、核章報名表及相關紙本資料掃描、照片( jpg 格式)及相關佐證資料(含錄影檔))。
(三)送審資料請以限時掛號郵件方式寄出,收件資訊: 70847 臺南市安平區怡平路 392 號,學習扶助資源中心(安平國小 2 樓教務處)許博雅小姐收( 06-2996735 轉 815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