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教育部 113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臺南市 113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參加對象:
(一)本市各國中小學教師(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
(二)為減輕教師負擔,提升作品品質,請班級數達 24 班(含)以上之學校,於旨揭「正向管教」和「品德教育」兩項範例徵選中,至少送 1 件參賽;班級數 24 班以下之學校,請踴躍報名。
三、甄選類別:
(一)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分「班級經營」及「個案輔導」類。
(二)品德教育具體作法範例徵選:分「教案設計」及「推動方案」類。
四、收件時間與承辦學校:自即日起至 113 年 8 月 31 日(星期四)止延長收件時間至 113 年 9 月 30 日止,請郵寄或親送至承辦學校(如下列),並於信封註明參賽項目類別。
(一)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新營區公誠國小學務處(電話: 6323071 轉 803 )。
(二)品德教育具體作法範例徵選:北區大光國小學務處(電話: 2518465 轉 723 )。
五、本案獎勵方式、作品規格等相關規定,詳如附件。若有相關疑問請洽下列承辦人。
(一)正向管教承辦人為學輔校安科黃亦寧科員,電話 2991111 轉 8615 ,網路電話 99519 。
(二)品德教育承辦人為學輔校安科施語瑄,電話 2991111 轉 7753 ,網路電話 99504 。
※另請參賽學校至本局資訊中心線上填報系統填報報名基本資料,俾利彙整與確認。
(一)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編號「19637」調查表。
(二)品德教育具體作法範例徵選:編號「20308」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