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小學之在學清寒學生(不含一年級上學期學生)。
二、申請資格所稱清寒學生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低收入戶。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四)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三、申請標準:各領域學習課程之學期評量結果均優等(九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者。
四、符合申請資格及標準者請於 10/9(三) 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註冊組會協助後續申請事宜。
伍、賑災基金會網址: https://www.tf4d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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