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黃智蘋 - 教務 | 2014-10-29 | 點閱數: 368

說明:

一、本市辦理教育部 10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輔導夥伴補訓(南區)場次,補訓時間與地點訂於103年 11月 1日至 11 月 2 日於本市大成國中科學館辦理

二、參加對象如下

(一)已完成 103學年度輔導夥伴培訓,培訓課程之八類部分(或全部)專長領域未通過者。(僅需參加未通過之專長領域課程與測驗)。

(二)有意願擔輔導夥伴之本市中小學校長、主任與教師(校長須具有初階評鑑人員證書、主任與教師需具備進階評鑑人員證書)。(需全程參加培訓課程與測驗)。

三、補訓課表如附件 1,報名方式如下:

(一)本市所轄中小學教師請於 10月 31日中午 12 時前在本市學習護照報名,學習護照分為 11月 1 日上午場次、 11 月 1 日下午場次、 11 月 2 日上午場次。報名方式舉例:

1.王大明教師 A-2未通過,請於學習護照報名「11月 1 日上午場次」。

2.李曉華教師 B和 E未通過,請於學習護照報名「11 月 1 日上午場次」與「11 月 2 日上午場次」場次。

3.新學員請報名全部的場次,包括「11月 1日上午場次」、「11 月 1 日下午場次」與「11 月 2 日上午場次」場次,並參加 11 月 2 日下午之測驗。

(二)本市國立國小、國私立高中職之教師請下載本公告之報名表(如附件 2),填寫資料後於 10月 31 日中午 12 時前寄至本局承辦人信箱(morlyilin@tn.edu.tw。以利統計人數。

四、依據教育部規定,請輔導夥伴針對未通過之專長領域參加補訓課程,補訓進行方式僅需要參加該領域之課程(請務必於該課程開始前 10分鐘完成報到),並參加測驗即可。新學員須參加完整培訓課程後,並接受測驗。

五、請參加補訓之學員依據補訓科目下載講義(如附件 3),研習當天無提供紙本講義

六、請各校惠予出席者公(差)假登記。

說明:

一、本市辦理教育部 10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輔導夥伴補訓(南區)場次,補訓時間與地點訂於103年 11月 1日至 11 月 2 日於本市大成國中科學館辦理

二、參加對象如下

(一)已完成 103學年度輔導夥伴培訓,培訓課程之八類部分(或全部)專長領域未通過者。(僅需參加未通過之專長領域課程與測驗)。

(二)有意願擔輔導夥伴之本市中小學校長、主任與教師(校長須具有初階評鑑人員證書、主任與教師需具備進階評鑑人員證書)。(需全程參加培訓課程與測驗)。

三、補訓課表如附件 1,報名方式如下:

(一)本市所轄中小學教師請於 10月 31日中午 12 時前在本市學習護照報名,學習護照分為 11月 1 日上午場次、 11 月 1 日下午場次、 11 月 2 日上午場次。報名方式舉例:

1.王大明教師 A-2未通過,請於學習護照報名「11月 1 日上午場次」。

2.李曉華教師 B和 E未通過,請於學習護照報名「11 月 1 日上午場次」與「11 月 2 日上午場次」場次。

3.新學員請報名全部的場次,包括「11月 1日上午場次」、「11 月 1 日下午場次」與「11 月 2 日上午場次」場次,並參加 11 月 2 日下午之測驗。

(二)本市國立國小、國私立高中職之教師請下載本公告之報名表(如附件 2),填寫資料後於 10月 31 日中午 12 時前寄至本局承辦人信箱(morlyilin@tn.edu.tw。以利統計人數。

四、依據教育部規定,請輔導夥伴針對未通過之專長領域參加補訓課程,補訓進行方式僅需要參加該領域之課程(請務必於該課程開始前 10分鐘完成報到),並參加測驗即可。新學員須參加完整培訓課程後,並接受測驗。

五、請參加補訓之學員依據補訓科目下載講義(如附件 3),研習當天無提供紙本講義

六、請各校惠予出席者公(差)假登記。

 

 

詳見http://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61322

:::

找公告請搜尋關鍵字

常用網站

Tainan的即時空氣品質
2024年08月16日 00時09分
42
空氣質量令人滿意,基本無空氣污染
各類人群可正常活動
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