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
二、本案採競爭型計畫,預計補助 5 校,每校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6 萬 4,000 元(經常門)。
三、檢附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有意願申請的老師請依計畫格式,於 114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一)前,將申請計畫書紙本(或電子檔)交到輔導室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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