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13 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辦理日期及地點: 114 年 2 月 21 日~114 年 6 月 13 日(每週五) 13 : 45-15 : 45 ;地點:臺南市北區賢北國小音樂教室(臺南市北區大興街 599 號) 三、請出席人員逕至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報 名。護照代號 302016 四、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中小學藝術領域合唱團指導老師、藝術領域教師或非專長授課教 師。具備基礎英文、視唱、樂理及發聲能力或對合唱教育有興趣之教育相關人 員等,亦歡迎外縣市教師報名參加。 五、請貴校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檢附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七、本案聯絡人:林季錚 0929269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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