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旨揭填報表本局於 114 年 11 月 10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42602910 號函諒達。
二、有關薦送對象資格、排序原則請詳閱需求薦送表,事涉教師進修權益,請各校務必確實調查所屬教師意願及需求。
三、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 115 年為最後一年調查需求及開班,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
四、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如附件),請於 11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三)前將可編輯檔及紙本核章掃描檔(請業務承辦人、主任及校長於空白處核章)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22863),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煩請有需求的老師最晚11/14(五)下班前告知課研組,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