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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江姿滿 - 教務 | 2015-09-08 | 點閱數: 462

臺南市 104年度推動本土教育-「小小解說員競賽」實施計畫

  • 依據:臺南市104年推動市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本土教育實施計畫
  • 目的:
  • 鼓勵學生了解在地的環境、歷史故事與特色,認同自己的家鄉,並具有介紹、行銷的能力。
  • 讓各校小小解說員彼此互相觀摩、學習與成長,促進本土教育向下紮根及深化之成效。
  • 透過競賽活動,增進學生對本市轄域各區的認識,進而帶動家鄉遊學風氣。
  • 推動臺南市在地化與國際化雙軌教育並進之理念,延續本土精緻教育精神與實際之成效。
  • 實施原則:
    • 以本土教育為實施範疇,進行本市轄域內各歷史及文化園區(如:赤崁、孔廟、總爺、蕭壟…等);國、市定古蹟(如:南鯤鯓代天府、原臺南水道…等);國家風景區(如:雲嘉南、西拉雅…等);各遊學路線,以及各校校園、學區、行政區內具特色之自然環境或人文歷史景點導覽,適時運用特色語言解說,導入多元語言導覽服務觀念。
    • 解說競賽活動以學生為主體,展現學習成果。
    • 景點導覽教學過程以現場實地進行,讓學生達到細膩觀察、深入瞭解並解說熟練之效果。
    • 競賽活動現場,以呈現教學成果方式介紹,務求細緻流暢,展現各景點之特色。
  • 辦理時間:

一、報名期程: 104年 9 月 18 日至 104 年 10 月 1 日下午 4 : 00 止。參賽隊伍由學校統一報名。將報名表【附件 1】、景點說明表【附件 2】及影像光碟逕送大港國小教務處(臺南市北區大港里大港街 146 號),聯絡人:黃靖媛主任,連絡電話: 06-2591941#810

二、影像光碟,亦請檢附報名表、景點說明表之電子檔。

    三、競賽日期與地點: 104年 10 月 17 日(星期六)~18 日(星期日),於大港國小辦理。

  •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北區大港國小

  • 參賽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每隊 1至 3 名。
  • 實施方式:

一、分國中、國小兩組,以台語、客語、英語等 3種語言別,分別競賽。各參賽隊伍於比賽全程中,限以使用該報名組別語言表演。

 二、國小每校各語言組以報 2隊為限,即各校最多可報名 3 語言組共 6 隊。國中 24 班以下學校各語言組以報 2 隊為限, 25 班以上學校各語言組最多以報 4 隊為限。

 三、於報名截止後,承辦學校彙整各組資料,公告報名隊伍及抽籤日期,請各校屆時務必派員到場抽籤並聽取重要訊息。未到場學校,由承辦學校代抽,各參賽學校不得有異議。

 四、每隊上場時間 4~5分鐘,不足或超過時間,將予以扣分。

 五、競賽當天,各組上場得預先拍攝導覽地點之照片,以電腦軟體編輯成幻燈片播放模式(不配字幕、不加轉場特效)輔助解說,唯此部份不列入計分。競賽現場統一以【Windows相片檢視器】軟體放映。

    六、競賽評分項目:創意特色 20%、聲調 20%、正確性 30%、流暢度 30

       %(肢體語言、互動、引導)

    七、競賽錄取名額:各語言組分別評分。

  • 第一名 1隊,指導教師 1-2 人嘉獎 2 次。
  • 第二名 2隊,指導教師 1-2 人嘉獎 1 次。
  • 第三名 3隊,指導教師 1-2 人嘉獎 1 次。
  • 佳作若干名,指導教師 1-2人獎狀 1 紙。

報名隊伍數不足,或表現未達水準者,可以從缺處理,獎項移作他組。

 (五) 由評審評選 30 隊,每隊補助 3000 元,讓學校進行推廣各歷史及文化園區、各遊學路線…等之導覽教學。

捌、預期效益:

  • 帶動全市本土遊學風氣,彰顯本市優質自然環境、人文歷史特色。
  • 增加學生學習動機與對在地的了解,並擴展學習視野。
  • 促進師生對本市各文化園區、遊學路線及學區特色景點之深刻理解,呈現本市文化資產、自然環境之豐富多元樣貌。
  • 推動校際間師生互相觀摩學習成長,增進教育伙伴交流情感。
  • 型塑南市小小解說員新典範,建構本土課程教學新風貌。

玖、獎勵:

辦理本活動有功人員,依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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