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北區文元國小 102 學年度資源班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壹、報名資格:
(一)報名資格:
1.持有學前教育階段合格特教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持有國小階段合格特教教師證書或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3.持有國民小學階段合格教師證書者。
4.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5.具有大學相關科系(幼保、心理、護理、社會工作)以上畢業者。
(上列資格之排序為錄取之優先順序考量)。
(二)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錄取後發覺,應立即予以解聘:
1. 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情事者。
2.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各款情事者。
3.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4. 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尚在調查階段之情事者。
貳、聘任師資類別:
(一) 資源班代理教師 1 名。
參、聘期: 102 年 8 月 30 日起至 103 年 6 月 30 日止,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
肆、授課科目及節數:實際授課節數依學校需求得彈性調整之。
伍、待遇:以日計薪,每三個月一聘。勞保、勞退、健保自付額依規定繳納。
陸、報名方式:
(一)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報名資料並完成書面資料送件報名。
(二)報名資料務必於即日起至 102 年 8 月 6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前送達(非郵戳時間),送件資料務必由本校簽收,逾時恕不受理。
(三)送件資料應繳交下列表件:
1.本校資源班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一式三份。(請至本校首頁下載報名表)
2.學歷證件影本
3.合格教師證影本
4.其他:各類證照、資格證明、個人優良表現佐證資料影本
(四)送件地址: 704 臺南市北區海安路 3 段 815 號文元國小教務處教學組
(加註【資源班代理教師甄試】)
洽詢電話:06-3584371 分機:812
柒、甄選方式:
一、 102 年 8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00 分開始依序進行口試,每人 5-8 分鐘。
二、口試報到地點:臺南市北區文元國小教務處。
三、甄選標準:口試後擇優錄取。
捌、錄取及報到:
一、錄取順序者以已參加過台南市 102 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之筆試及格人員並具有身障手冊者為優先。
二、應徵人員經學校審核錄取且符合學校教學需求者,並在 102 年 8 月 10 日晚上 23:59 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三、錄取人員應於 102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一)上午 12 時前需至本校教務處報到。
四、報到資料:準備 2 吋大頭照 1 張、郵局存摺正面影本一份,並帶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一份,及相關學歷證明及國小教師證正本及影本一份。
玖、附註:
一、應聘錄取之教師須配合本校辦理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教學準備日、校外教學、教學展演、校慶週活動等)。
二、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三、上班日期間(含寒暑假及學期中),依據學校需求安排授課、教學及教育相關工作。
四、進用之代理暨代課教師,應參加本市或本校辦理之職前研習,時間、地點另訂。
五、其餘相關代理暨代課教師的規定如未詳實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暨相關法規辦理。
六、未獲錄取者,誠摯歡迎您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有意願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者請註明許可時間。
玖、本簡章經 校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