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文元國小表揚105年度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申請表(體育類)
一、表揚對象:105年1月至4月底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臺南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學生(含個人及團體)。
二、表揚標準:
(一)參加各類國際賽並獲得相當名次者(由本局或學校認定)。
(二)參加中央各部會所舉辦全國性之各項競賽,獲得前三名或特優者(或最高等級者)。
(三)參加各種國手選拔賽(含排名賽),獲得前三名或入選國手者。
(四)全國性體育運動團體舉辦之全國性各項競賽,獲得前三名或特優者(或最高等級者)。
三、表揚活動:本局將於每學期辦理表揚活動,並邀請市長頒發獎品並合影留念。
四、紙本資料:
1.請下載申請表並填寫
2. 105.5.12(四)16:00前將彙整後之申請表(附件1)與佐證資料影本(蓋影本與正本相符章及本人簽名),依順序申請類別送件至學務處體育組,逾時恕不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