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二、申請他縣市介聘教師積分審查注意事項如下:
(一) 審查地點:歸仁國中學生活動中心(歸仁區文化里1鄰文化街二段2號)
(二) 審查時間:106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補件時間為下午3時30分至4時【逾期不予受理】。
(三) 申請他縣市介聘教師請攜帶申請表、教師合格證書、學歷證明文件、介聘原因足資證明文件、服務年資、考核、獎懲、研習證件,上述各項證件正本暨影本依序排列裝訂成冊(除申請表、服務年資及研習證件正本由小組存查外,其餘證件正本驗後當場發還,影本由小組存查),俾利審查。有關積分證明文件如下:
1. 在本市服務年資證明(採計至106年7月31日止)。
2. 在本市最近五年成績考核證明(100學年度至104學年度)。
3. 在本市最近五年獎懲及研習證明(101年5月5日起至106年5月4日止)。
4. 介聘原因證明,如須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時,應附106年4月、5月止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記事不得省略)。
(四) 申請他縣市介聘教師應於106年5月4日(星期四)前自行上網填報資料,於上網進行電腦作業時,應自備可讀取健保卡之晶片讀卡機與本人最新健保卡,以確認使用者身分。餘相關登錄等注意事項,請逕至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網查詢,網址:http://tas.kh.edu.tw/。
(五) 證件不齊須補件者請於106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送達歸仁國中學生活動中心,逾期視為放棄。
(六)若教師於校內曾有轉任情形,請務必於服務證明書中加註。
三、請貴校核實予以申請審查教師之公假,惟課務自理。另請欲參加他縣市介聘教師務必慎選志願。
四、因歸仁國中校內停車位有限,審查當日除機車可停放校內外,汽車請停放至中正北路一段週邊、文化街二段週邊或仁壽宮對面停車場。停放中正北路者可從該校活動中心旁側門進入,停放文化街及仁壽宮者從大門口進入。
五、若有疑義,幼兒園請洽特幼教育科許巧瑜科員(電話:2982584#13,2992479#13)、特教班請洽特幼教育科邱于真科員(電話:6322231#6151)、國小請洽課程發展科陳麗如科員(電話:2991111#8330)、國中請洽課程發展科沈珮綺教師(電話:2991111#8171)。
六、檢附服務證明書格式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