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薦條件:
(一)受推薦人應處於逆境之中,仍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1.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二)受推薦人如曾獲得全國總統教育獎者,不得再參與評選,但屬不同教育階段,獲獎滿3年後能提出新具體事蹟及佐證資料者,不在此限;曾榮獲全市優等或特優參加教育部複審但未獲全國總統教育獎者,於同教育階段可再參與評選,以2次為限。
二、方式分初審及複審2階段辦理,各校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一律採取網路報名(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未於規定期限內(自107年12月1日(星期六)起至108年1月16日(星期三)止)函送相關表件者,視同資料不全,不予審查,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三、推薦報名資料請乙式6份(正本1份、影本5份)及電子光碟片乙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分別裝訂成冊,於民國108年1月16(星期三)前(郵戳為憑),送交本市鹽水區岸內國民小學教務處收(地址:73743臺南市鹽水區岸內里新岸內96號,聯絡電話:6524651#12,聯絡人:陳鳳珠主任),並請註明「推薦參加2019總統教育獎」及「參加組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