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7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78311 號函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 10 月 5 日南市教
課(一)字第 1071109734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計畫詳如附件
三、參加對象:臺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以任教科技領域課程
教師及本中心推動學校教師優先錄取。
四、研習地點:新興國中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
五、報名方式:請至本市學習護照系統報名(報名期限: 108 年 2
月 1 日至 108 年 2 月 15 日),每梯次限額 20 名,完成研習後核
予研習時數,活動當天請給予公假登記。
六、注意事項:
(一)為響應環保及撙節費用,煩請自備杯具。
(二)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完成
報名程序之研習人 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
請於研習前 3 日辦理取消研習作業,以利主辦單位通知備
取人員參加研習活動。
(三)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聯絡人:臺南市新興國中簡妙諭組
長,聯繫電話: 06-2633171 轉 111 ;電子信箱:
bar231001@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