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8 年 6 月 26 日(三)9 : 00~12 : 10 。
三、研習地點:麻豆國中弘道樓 4 樓視聽教室(臺南市麻豆區南勢里 36 號)。
四、研習對象:
(一)本市國中、國小普通班有安置自閉症、情緒行為障礙學生者。
(二)本市國中、國小各校特教教師。
(三)其他對此議題有興趣之教師、相關專業人員或家長自由參加。
五、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時數;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 以上,則不予核發時數。
六、檢附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