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特教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留職停薪缺,擔任特教不分類資源班教師。
三、錄取名額:正取 1名,備取 2 名
四、聘期:108/08/30-109/1/20(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貳、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公告時間:
第 1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8年 8月 15 日(星期四)~108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 |
第 2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8年 8月 22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108 年 8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 |
第 3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8年 8月 26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108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
其餘訊息詳見附件檔簡章內容,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