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8 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
二、本案採競爭型計畫,期能藉由創意巧思打造校園美感角落,預計補助 10 校,每校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6 萬 6,000 元(經常門)。
三、本計畫實施期程自 108 年 11 月至 109 年 7 月止。
四、檢附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請依計畫格式,於 108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計畫書及核章之經費概算表紙本寄送<73001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特幼教育科陳毓珺老師收;計畫書電子檔逕寄至 chenyc@tn.edu.tw 信箱(請以可編輯之 word 檔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