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選拔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及國小組,且於 5 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孝親家庭楷模」表揚者,並以推薦、初審及決審三階段辦理,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計畫內容。 二、敬請各班踴躍推薦適合人選,若有推薦人選請於103 年 3 月 20 日(星期四)前送交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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