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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9 年 12 月 31 日府衛醫字第 1091533730 號函辦理。
二、鑒於近期國內出現 COVID-19 本土病例,考量跨年晚會活動具有人潮擁擠、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的特性,為避免造成防疫破口,爰修正旨揭原則。
三、附上「臺南市政府因應 COVID-19(武漢肺炎)集會活動防護措施及辦理原則」第 5 點及第 13 點至第 17 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規定 1 份,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因應 COVID-19(武漢肺炎)集會大型活動防護措施及辦理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