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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轉知 輔導佩 - 輔導室 | 2025-04-28 | 點閱數: 22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少年事件過渡性教育措施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計畫係為完善觸犯刑罰法律行為學生受教育之權利,健全其返回學校就學前之過渡性教育措施銜接機制。
三、本計畫服務對象為觸犯刑罰法律行為學生,由少年法院依規定,裁定於執行過渡性教育措施處所接受輔導、觀察之 12 歲以上 18 歲未滿之就學學生。
四、依本計畫流程,經個案會議填具學生建議表正本函送法院,副本函送本中心;依法官裁定令其接受過渡性教育措施後,再透過該措施提供多元輔導資源。
五、綜上,貴校倘有觸犯刑罰法律行為學生,請參考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案承辦人:黃小姐,電話 06-252108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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