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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盈 - 教務處 | 2024-07-05 | 點閱數: 3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5 月 15 日臺教師(二)字第 1132601384D 號函
辦理。
二、本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已於 113 年 6 月 15 日公告於本
校進修推廣處招生系統網站「最新消息」區,網址
https://diceexam.ntue.edu.tw/),請下載詳閱。
三、有關招生簡章,摘要說明如下:
(一)招生人數:1班,共 25 人。
(二)招生對象(報考資格):
1、大學學歷:具備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
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者。
2、語言認證:取得以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之證明(擇一

提供)
(1)中央教育主管機構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
明。
(2)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
考架構(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簡稱 CEF ) B1 級(含)以
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本資格之認定,
以經辦理閩南語認證考試單位自行對照 CEF 架構,
將相關研究、報告公告於其官網,證明所辦認證考
試及合格證書符合 CEF B1 級(含)以上之公認標
準,供機關學校或民眾參考運用者為限)。
(3)依國民教育法第 24 條第 4 項規定,具閩南語文教學
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者,免具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
明,但須檢附資格證明影本。
3、工作證明:最近 5 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 5 年)
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
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 6 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閩南
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老師。(報名者除於
國民小學實際從事閩南語文教學工作之年資外,得併
計中等教育階段之同語文教學年資。)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一律採網路報名。
1、繳費期間:請於 113 年 7 月 15 日(一)上午 9 時至 113 年 8 月
28 日(三)下午 17 時,至報名網站登錄,取號繳費。
2、報名表填寫及列印期間: 113 年 7 月 15 日(一)至 113 年 9

月 5 日(四),至進入報名網站上方「報名作業」→點選
「填寫網路報名資料」→「列印報名完成文件」。
3、報名資料及書面寄送期間: 113 年 9 月 5 日(四)前(含)信
封貼上報名表件專用信封封面,以限時掛號寄出,郵
戳為憑。
(四)錄取方式:書面審查成績前 25 名為正取,其餘為備取。
(五)開設課程:需修習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
與教育專業課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專門課程,修
畢總學分數共 70 學分。
(六)修業年限:至少 2 學年,本校得因課程調整需求,保有調
整異動之權利。
(七)上課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二段 134 號)如因疫情等特殊狀況,得改採遠距教學方式
進行。
(八)其他各項規定,請參閱招生簡章(如附件)。
四、本案如有疑義,來電洽詢承辦單位( 02)2732-1104#82104
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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