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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盈 - 教務處 | 2024-07-15 | 點閱數: 109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

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育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級中等以教師選業等有關規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備註

一般長期

代理教師

合理員額

4

4

113/08/01-114/07/31

(擔任班級導師)

1、擔任六年級班級級任教師。( 3 名)

2、擔任四年級班級級任教師。(1 名)

音樂藝才班長期

代理教師

懸缺

1

1

113/08/01-114/07/31

(擔任班級導師)

1.受聘教師需兼任音樂藝術才能班導師。(1 名)

2.協助行政工作,並配合學校辦理(參加)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教學準備日、戶外教學、教學展演、校慶週活動、音樂比賽等)。

自然長期

代理教師

管控公費生、延長病假

2

2

113/08/01-114/07/31

1、擔任自然科任教師。(1 名)

2、具指導科展相關經驗尤佳。

3、需指導本校自然科展等相關業務。

113/08/01-114/01/03

1、擔任自然科任教師。(1 名)

2、具指導科展相關經驗尤佳。

體育長期

代理教師

合理員額

1

1

113/08/01-114/07/31

1.擔任體育科任教師。(1 名)

2.協助體育組辦理活動。

  一、聘期自實際報到日期起聘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代理延長病假職缺者除外)

二、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4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5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三、本校需求資格:

    (一)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應為音樂相關系、所(組)畢業。

    (二)體育長期代理教師需為體育相關系、所(組)畢業或有體育專長。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 113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至 113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

二、公告方式: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 http://www.yf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階段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後不再辦理後續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 次報名時間

113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至 113 年 7 月 20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下午 4 時

每日上午 9 時~下午 4 時例假日照常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第 2 次報名時間

113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3 次報名時間

113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4 次報名時間

113年 7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5 次報名時間

113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電話: 06-2223241#808 。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

(二)國民身分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 1 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 次甄試日期

113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2 次甄試日期

113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3 次甄試日期

113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4 次甄試日期

113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5 次甄試日期

113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06-2223241#808(必要時,得採視訊方式辦理甄選)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60%):         

(一)範圍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六年級上學期康軒版數學,教學者自選單元。(教材、教具請自備)。

        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六年級數學,由教學者自選教材,版本不限(教材、教具請自備)。

        自然長期代理教師:五年級上學期南一版自然,教學者自選單元。(教材、教具請自備)。

        體育長期代理教師:五年級上學期康軒版體育,教學者自選單元。(教材、教具請自備)。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9分鐘第一次響鈴,第10分鐘第二次響鈴,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

  (一)範圍:包含自我介紹,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二)時間:每人10分鐘。(第9分鐘第一次響鈴,第10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甄試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四、甄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五、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 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第 1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第 2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第 3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第 4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第 5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二、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時間:

第 1 次成績複查

113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前

第 2 次成績複查

113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前

第 3 次成績複查

113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前

第 4 次成績複查

113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前

第 5 次成績複查

113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第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第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第 4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

第 5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

  四、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

      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4 條、第 15 條暨「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附件 1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名編號:       (學校填寫)

基本

資料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齡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手機:                       住家:

應徵類別

一般類

教師證

類別:

登記年月:

證書字號:

學歷

1            大學            學院           系

2            大學            學院           研究所

簡要自述

           

年資

(經歷)

編號

服務學校

任職期間

合計

1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2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3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4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5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重要

獎勵

事蹟

(條列)

 

本人切結以下各點:

1.本人「無違反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

2.本人「無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尚在調查階段之情事」。

3.本人「無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輔導期之情事」。

以上資料由本人親自填寫,如經錄取後發現有不實情事,除願意接受解聘外,本人願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 申請人切結簽名蓋章)

證 件 名 稱 【由學校人員查填】

項目

文件名稱

查驗項目是否完備

備  註

1

報名表 1 份

□ 有     □ 無

2

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有     □ 無

3

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有     □ 無

4

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有     □ 無

5

教學檔案資料一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 有     □ 無

6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有     □ 無

審查意見

□資格符合

□資格不符

審查人

                   

附件 2

委 託 書

   立委託書人       因故無法親自辦理臺南市中西

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試報名,現全委託       代為辦理報名手續,並保證絕無異議。

此致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教師甄選委員會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電 話:

戶 籍 地 址:

受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電 話:

戶 籍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 3

附註:請受委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驗明身分。

服務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參加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試,聘期自 113 年  月   日報到即日至   年  月  日,經錄取報到後,需服務期滿,以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此致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份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

                 成績複查申請書

應 考 人 簽 章

身分證字號

准 考 證 號 碼

應考類別

聯 絡 方式

電話:

E-MAIL

手機:

住     址

申 請 日 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複  查  科  目  名  稱

複查科目  (請勾選欄)

教  師  甄  選 

口試

試教

複 查 結 果

□複查結果無誤(詳見成績通知單)

□成績更正為       分

甄 選 委 員 會

(教 評 會)

核     章

意事項:

一、 請於規定期限內,填妥申請書,並持准考證及國民身份證親自或委託(委託複查者需填寫委託

     書)至本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二、複查以複查原始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應考人複查成績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申請閱覽試卷。

(二)申請為任何複製行為。

(三)要求重新評閱。

(四)要求告知甄選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口試委員、試教委員之姓名及有關資料。

三、複查項目僅限應考人申請部分,非為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

                          成績通知單

     姓名:             報名號碼:           第    次 甄選

     項目

試教60%

口試40%

   成績

   總分

最低錄取標準

甄選結果

□錄取 (□正取 □備取 )

□未錄取

     說明:

     一、成績複查時間: 113  月    日(星期    

     二、凡欲申請複查甄選結果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

       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

       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甄 選 委 員 會(教 評 會)蓋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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