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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盈 - 教務處 | 2024-07-18 | 點閱數: 65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
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備註
一般長期
代理教師    合理員額    4    4    113/08/01-114/07/31
(擔任班級導師)    1 、擔任六年級班級級任教師。( 3 名)
2 、擔任四年級班級級任教師。(1 名)
音樂藝才班長期
代理教師    懸缺    1    1    113/08/01-114/07/31
(擔任班級導師)    1.受聘教師需兼任音樂藝術才能班導師。(1 名)
2.協助行政工作,並配合學校辦理(參加)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教學準備日、戶外教學、教學展演、校慶週活動、音樂比賽等)。
自然長期
代理教師    管控公費生、延長病假    2    2    113/08/01-114/07/31    1 、擔任自然科任教師。(1 名)
2 、具指導科展相關經驗尤佳。
3 、需指導本校自然科展等相關業務。
                113/08/01-114/01/03    1 、擔任自然科任教師。(1 名)
2 、具指導科展相關經驗尤佳。
  一、聘期自實際報到日期起聘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代理延長病假職缺者除外)
二、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第 1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 2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第 4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第 5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三、本校需求資格:
    (一)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應為音樂相關系、所(組)畢業。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 113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至 113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
二、公告方式: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 http://www.yf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階段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後不再辦理後續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 次報名時間    113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至 113 年 7 月 20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下午 4 時
每日上午 9 時~下午 4 時例假日照常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第 2 次報名時間    113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3 次報名時間    113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4 次報名時間    113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5 次報名時間    11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電話: 06-2223241#808 。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 1 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 1 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 次甄試日期    113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2 次甄試日期    11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3 次甄試日期    11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4 次甄試日期    113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5 次甄試日期    113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 06-2223241#808(必要時,得採視訊方式辦理甄選)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60%):          
(一)範圍: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六年級上學期康軒版數學,教學者自選單元。(教材、教具請自備)。
        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六年級數學,由教學者自選教材,版本不限(教材、教具請自備)。
        自然長期代理教師:五年級上學期南一版自然,教學者自選單元。(教材、教具請自備)。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第 9 分鐘第一次響鈴,第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
  (一)範圍:包含自我介紹,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第 9 分鐘第一次響鈴,第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甄試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四、甄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五、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 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第 1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第 2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第 3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第 4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第 5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 次成績複查    113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前
第 2 次成績複查    11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前
第 3 次成績複查    11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前
第 4 次成績複查    113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前
第 5 次成績複查    113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第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第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第 4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
第 5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
  四、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
      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4 條、第 15 條暨「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名編號:       (學校填寫)
基本
資料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齡            歲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手機:                       住家:
應徵類別    一般類
教師證    類別:    登記年月:
證書字號:
學歷    1            大學            學院           系
    2            大學            學院           研究所
簡要自述    


年資
(經歷)    編號    服務學校    任職期間    合計
    1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2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3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4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5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重要
獎勵
事蹟
(條列)     







章    本人切結以下各點:
1.本人「無違反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
2.本人「無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尚在調查階段之情事」。
3.本人「無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輔導期之情事」。
以上資料由本人親自填寫,如經錄取後發現有不實情事,除願意接受解聘外,本人願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 申請人切結簽名蓋章)
證 件 名 稱 【由學校人員查填】    項目    文件名稱    查驗項目是否完備    備  註
    1    報名表 1 份    □ 有     □ 無    
    2    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有     □ 無    
    3    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有     □ 無    
    4    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有     □ 無    
    5    教學檔案資料一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 有     □ 無    
    6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有     □ 無    
審查意見    □資格符合
□資格不符    審查人    

委 託 書

   立委託書人       因故無法親自辦理臺南市中西區
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試報名,現全委託       代為辦理報名手續,並保證絕無異議。

此致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教師甄選委員會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電 話:
戶 籍 地 址:

受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電 話:
戶 籍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註:請受委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驗明身分。
服務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參加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試,聘期自 113 年  月   日報到即日至   年  月  日,經錄取報到後,需服務期滿,以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此致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份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
                 成績複查申請書
應 考 人 簽 章        身分證字號    
准 考 證 號 碼        應考類別    
聯 絡 方式    電話:    E-MAIL :
    手機:    
住     址    
申 請 日 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複  查  科  目  名  稱    複查科目  (請勾選欄)
教  師  甄  選      □ 口試
□ 試教

複 查 結 果    □複查結果無誤(詳見成績通知單)
□成績更正為       分
甄 選 委 員 會
(教 評 會)
核     章    
注意事項:
一、 請於規定期限內,填妥申請書,並持准考證及國民身份證親自或委託(委託複查者需填寫委託
     書)至本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二、複查以複查原始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應考人複查成績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申請閱覽試卷。
(二)申請為任何複製行為。
(三)要求重新評閱。
(四)要求告知甄選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口試委員、試教委員之姓名及有關資料。
三、複查項目僅限應考人申請部分,非為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
                          成績通知單

     姓名:             報名號碼:           第    次 甄選
     項目    試教 60%    口試 40%
   成績        
   總分    
最低錄取標準    
甄選結果    □錄取 (□正取 □備取 )
□未錄取
     說明:
     一、成績複查時間: 113 年   月    日(星期 )  午  時 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甄選結果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
       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
       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甄 選 委 員 會(教 評 會)蓋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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