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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智優原 - 輔導室 | 2025-02-05 | 點閱數: 79

資優組轉知資賦優異學生獎助申請訊息,請有意願的學生與家長,於 3 月 28 日(五)前完成申請表填寫,並交由導師核章後繳交給資優組。

請填妥附件檔

主旨:有關 113 學年度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申請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辦法」辦理。
二、本辦法獎助對象:設籍於臺南市且於申請獎助之前一學年(112 學年度: 112 年 8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全國性有關各類科競賽或展覽活動,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之資賦優異學生。
三、前項所指獎助對象為參加競賽或展覽活動乃至獲獎時,以領有資賦優異證明者為限,因此若獎助對象因跨階段或其他因素以致提出申請時資賦優異身分消失者,則以參賽獲獎學年度本市之資賦優異證明提出申請。
四、資賦優異學生得填具申請書,檢附特殊表現優異證明,於114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五)前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各校應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下稱特推會)審議校內申請案件,符合申請資格者,請以學校為單位,於 114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資料送至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700019 臺南市中西區南寧街 47 號正宗館 2 樓 葉怡貞教師收)俾利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