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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轉知 輔導佩 - 輔導室 | 2025-03-12 | 點閱數: 1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3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21268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弱勢族群孕產婦健康管理,提升規律產檢率及孕產相關健康識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度補助 22 個地方政府衛生局,並結合 280 家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提供高風險孕產婦自孕期至產後 6 週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三、倘貴校有符合本計畫收案條件之對象,請轉介至本府衛生局或本計畫合作單位,以利提供適切之孕期照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