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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設備翔 - 教務處 | 2017-03-29 | 點閱數: 298
說明:
一、依據本市新營區新進國民小學 106 年 2 月 24 日新進小教字第 1060206036 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內容如下:
(一)徵集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
(二)徵集組別:幼兒園組、國小共六組(一至六年級分開評選)及國中共三組(一至三年級分開評選)。
(三)作品類別: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集體創作。
(四)參加數量:每位學童限參加 1 件,未按規定件數寄件,不予受理。
1、國小組: 60 班以下學校各類別各組作品以 6 件為限、 61 班以上各類別作品可增加至 10 件。
2、國中組: 30 班以下學校各類別各組作品以 6 件為限、 31 班以上各類別作品可增加至 10 件。
3、幼兒園組:每校各類別作品以 3 件為限。
4、上開班級數含分校,但不包含特教班、藝才班。
三、送件日期:
(一)初選:各校自定時間辦理校內初選,並擇優參加本市複選。
(二)複選:
1、各類組作品皆由學校擇優統一送件,不受理個人送件,比賽完畢不退件(因主辦單位規定每位學童限參加 1
      件,故請學校統一送件)。
2、收件時間及地點:請各校將作品及作品清冊紙本(附件 2-7)於 106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一)至 4 月 20 日(星期四)止,每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寄(送
     )至承辦學校本市新營區新進國小教務處參加複選(730 台南市新營區忠政里 12 鄰中正路 41 號,電話: 6322378#101),作品以郵寄方式寄送者以郵戳為憑,逾時
       逾期或資料不齊則不予受理。
四、承辦單位聯絡人:新營區新進國小教務處(632237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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