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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藝才欣 - 輔導室 | 2017-04-28 | 點閱數: 1225

說明:

一、錄取標準:依簡章規定。

 1.通過管道二(書面審查競賽成績)者,優先安置。

 2.依鑑定成績標準及各校新生及插班生招生人數,擇優錄取;各校新生備取人數及插班生備取人數,至多 10名。

 3.依術科測驗總成績正取生最低錄取分數 80分,備取生最低錄取分數 75 分,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演奏能力(60%)(2)音樂基本能力(40%)分數高者錄取。

 4.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第 2位, 4 捨 5 入計算;術科測驗成績如有單科零分者,不予錄取;所有鑑定科目成績相同者,由本市鑑定小組審議決定。

二、錄取名單(如附件):

 1.永福國小正取:新生 29名,四升五插班生 2 名。

 2.崇學國小正取:新生 29名,五升六插班生 1 名。

 3.新民國小正取:新生 12 名,三升四插班生 4 名。

 4.依術科測驗成績高低順序,西樂計備取新生 8名;國樂計備取新生 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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