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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體育材 - 輔導室 | 2017-08-09 | 點閱數: 345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報名資料、代課期間及每週節數:
  一、報名資格:
  (一)具備國民小學階段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代課期間:民國 106 年 8 月 30 日起至民國 107 年 6 月 30 日止。
  三、每週節數及待遇:約 15 節(依本校實際狀況調整),每節課新臺幣 260 元

参、錄取名額:

  一、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二、如甄試成績未達 75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三、 106 學年度本校倘有同類科缺額,得由備取人員逕行錄用,不另行招聘。
肆、報名時間、方式及應繳資料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 106 年 8 月 18 日(五)中午 12 時止。
  二、報名方式:攜帶相關資料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亦可郵寄報名資料至本校輔導室(地址: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86 號,電話: 06-2223241#814 ,聯絡人:特教組林韋材老師)。

  三、應繳資料:報名表(請至永福國小最新公告 https://www.yfes.tn.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2425 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份證影本及國小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影本(身障組)等。
伍、甄選期程及聯絡方式
  一、甄選期程
  (一)書面審查:應聘者經本校書面審核後,擇優錄取進行面談口試甄選,符合面試條件者會以簡訊通知,未通過書面審核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甄選:書面審核通過者將簡訊通知面試時間,並請依面試時間攜帶應考資料至本校輔導室報到,參加口試甄選。

  (三)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二項規定,應徵人員經本校進行資格審查及口試合格,將以電話通知任用並公告後完成

        聘用程序。
  二、聯絡方式:本校輔導室特教組 06-2223241#814
陸、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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