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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8-08-13 | 點閱數: 182

一、依據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

 

二、目的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需,落實國民教育階段課程與教學之研究發展,遴聘 教學經驗豐富並具有專業能力暨服務熱忱之教師加入輔導團,藉以服務教育同儕,有效輔導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提昇教育品質。

三、輔導員具備條件

一、 臺南市現職合格教師,並擁有該階段合格教師證者。

二、 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 33 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之各款情事者。

三、 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後,實際擔任國民中小學之教學工作年資至 107年 7 月 31 日止屆滿 5 年以上。

     四、 熟悉九年一貫課程及新課綱之基本理念與相關知能。

五、 具備九年一貫課程及新課綱之該學習領域所需之專門素養。 六、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上網、軟體運用等能力。

七、 對研發各學習領域課程與教材教法深具興趣。

八、 對推動國民教育各項工作抱持熱情者。

四、遴選名額

 依本市 107學年度國教輔導團缺額數,詳如簡章附件一。

五、報名時間、方式與地點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7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一)止。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1.報名表如簡章附件二。

2.報名表及相關表件以公文交換或郵寄方式均可(逾期不受理,郵寄封面請註明「107學年度輔導團甄選報名」,以郵戳為憑)。

3.郵寄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怡平里 20 鄰怡平路 392 號  新課綱專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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