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742
  • slider image 744
  • slider image 745
  • slider image 746
  • slider image 747
:::
公告 體育材 - 輔導室 | 2019-01-17 | 點閱數: 263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107/7/25教育局公告編號125645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徵選類別及錄取名額:
   (
)視障巡迴輔導班代課教師(支援安慶國小集中式特教班),正取1名,備取

       1 名。
 
二、聘期: 1070830日起至1080701日止
 
三、以鐘點計薪,每節課新台幣320元整,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

      聘。
 
四、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  

      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 

      或取消。
参、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108117日(星期四)下午4時起至1088

      21(星期一)下午4時止。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yfe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

      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全國高級中等以下教 師選聘網

      (https://www.yfes.tn.edu.tw)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108118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08 124(星期     

      )下午4時止。 
 
二、地點:

  1. 本校輔導室。電話:06-2223241814
  2. 網路報名,資料逕寄saga660@gmail.com,並請來電確認收迄。 

  三、應繳交證件:

   ()國民身分證影本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

   ()依報名資格繳交相關資料
  
四、方式:請先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錄,並於上開報名時間內將應繳交之文件影本(13)以親送或掛號郵寄

     方式送達本校輔導室(地指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86號,電話06-2223241

     814)。採掛號郵寄方式,未能於限內簽收者,恕不受理(相關證件正本請  

     於應試時繳驗,如有偽照不實者取消應式資格)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        

       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同時列為臺南市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甄選日期:108128(星期一)上午10時起。
 
二、應試人員請於招考甄選日上午950分親自至本校輔導處報到,逾時不得

    進入試場。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
)範圍:請就家樂福員工可能之日常(含生活與工作),來進行數學領域之
    
教學設計(學生人數3-4人,能力自訂) 
  (
)時間:每人15分鐘。
  (
)試教現場無學生、教具製作非評分項目
 
二、口試(50%)
  (
)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
)時間:每人10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及通知:108128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公告在本校

     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二、成績通知:108128(星期一),以簡訊通知錄取人員。
 
三、成績複查:108130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

    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本校輔導申請複查【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

    求提供參考答案、調閱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

    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輔導室報到,第1次招考

    錄取人員時間於108131()下午4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  

    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 
     (https://www.yfes.tn.edu.tw)
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
   
,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頒   

     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申訴專線電話:06-2223241814 輔導室特教組;信箱:saga660@gmail.com
 
五、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2223241814 (輔導室)
 
六、相關疑義請撥06-2223241814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Copyright © 臺南市永福國小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