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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19-08-09 | 點閱數: 348

壹、依據:

一、、教育人中小學兼教師聘任級中等以校教師甄選作

等有關規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108725日教育局公告編號143367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備註

一般

長期代理

教師

合理編制缺

音樂科任

(直笛及協同音樂班合奏課)

1

2

108/08/30-108/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1. 需編輯本校 1~6年級 

直笛校本課程計畫。

  1. 指導本校 1~6年級各

班直笛音樂發表會。

  1. 指導本校直笛社團。
  2. 協助辦理本校音樂班業務。

 

  二、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一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第二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三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0889日(星期五)108815日(星期四)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

              本校網站https://www.yfe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二或第三次招考,惟是否額

     滿,請自行查閱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一次報名時間

10889日(星期五)~108815日(星期四)

每天上午8~12時、下午1~4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

(逾時恕不受理)

第二次報名時間

108819日(星期一)上午8~12時、下午1~4

(逾時恕不受理)

第三次報名時間

108821日(星期三)上午8~12時、下午1~4

(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輔導室,電話:06-2223241#813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一份

(二)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正反面影本一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一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一份(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學歷證明文件)

(五)臺南市 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之成績單

(六)教學檔案資料三份(A4大小,5頁以內,格式自訂)

(七)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一份

(八)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須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四、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一次甄試日期

108816(星期五)上午9

(請於上午830分前至輔導室報到)

第二次甄試日期

108820(星期二)上午9

(請於上午830分前至輔導室報到)

第三次甄試日期

108822日(星期四)上午9

(請於上午830分前至輔導室報到)

 

 二、地點:本校輔導室,電話:06-2223241#807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60%)

 (一)範圍:自編直笛教學課程。(自備教材、教具)

 (二)時間:每人10分鐘。(第9分鐘第一次響鈴,第10分鐘第二次響鈴,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

(一)範圍:包含自我介紹,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二)時間:每人8分鐘。(第7分鐘第一次響鈴,第8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甄試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四、甄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五、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最低為80,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試

      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ㄧ、甄選結果公告及通知:

第一次甄試結果公告

108816日(星期五)下午2

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二次甄試結果公告

108820(星期二)下午2時前

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三次甄試結果公告

108822日(星期四)下午2時前

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二、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時間:

第一次甄試成績複查

108819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

第二次甄試成績複查

108821 (星期三)中午12時前

第三次甄試成績複查

108823(星期五)中午12時前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身份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

    校輔導室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

    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第一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08819(星期一)下午2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

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二次、第三次招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站(http://www.

yf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

    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日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

    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

   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06-2223241813(輔導室)emailjing0629@gmail.tw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2223241813 (輔導室)

七、考試相關事項:06-2223241813輔導室)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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