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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9-12-18 | 點閱數: 21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評選分為國中組、國小組及幼兒園組,參加對象如下:

()本市108年度教學卓越發展計畫拔尖亮點組學校計26校,均須參加。

()本市其餘國中小自由報名參加。

()本市公私立幼兒園所自由報名參加。

三、初選日期及方式:

()書面資料繳交:請參選學校於10918(星期三)下午4時前繳交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光碟(1)至文賢國中教務處(臺南市北區文賢一路2號)。

()簡報發表:(發表順序及時間另案公告)

()時間:

1、國中組及幼兒園組:109113(星期一)

2、國小組:109114(星期二)

()地點:本市文賢國中。

()發表時間:每校17分鐘,含口頭發表15分鐘、轉場2分鐘。

()每一教學團隊至少推派2人以上到發表會現場參加方案發表(含電腦操作人員),但最多不能超過5人進入會場,非報名資料內之團隊成員不得進入發表會現場。

四、獎勵方式:

()國中組:

1、特優2名:頒給獎座乙座、獎勵金12萬元。

2、優等1名:頒給獎座乙座、獎勵金2萬元。

3、佳作1名:頒給獎座乙座、獎勵金1萬元。

()國小組:

1、特優3名:頒給獎座乙座、獎勵金12萬元。

2、優等4名:頒給獎座乙座、獎勵金2萬元。

3、佳作5名:頒給獎座乙座、獎勵金1萬元。

()幼兒園組:

1、特優2名:頒給獎座乙座、獎勵金12萬元。

2、優等1名:頒給獎座乙座、獎勵金2萬元。

3、佳作1名:頒給獎座乙座、獎勵金1萬元。

五、獲選特優學校須代表本市參加109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並參加本市輔導培訓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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