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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智優綺 - 輔導室 | 2020-04-22 | 點閱數: 476

一、依據本局 109 年 4 月 21 日召開之本市 109 學年度資優教育鑑定小組委員第 7 次會議辦理。

二、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敬請參與資優鑑定之學生與家長,務必配合本局規劃之防疫措施(如附件),請各類資優鑑定承辦單位務必轉知相關人員本公告事宜,並嚴格辦理。

三、鑑定前報到檢測:為確保考生都能安心應考,於鑑定報到期間,家長陪同考生到校時,請一律配合於校門口進行防疫措施如下:

(一)建議一位考生僅限一位家長陪同應考,但不開放查看試場。

()請考生及陪同家長自備並配戴口罩(承辦單位不另外提供)

(三)使用酒精消毒手部。

(四)由承辦單位協助測量額溫或耳溫(須記錄)。若額溫超過 37 度且耳溫超過 38 度者,不能參與鑑定,亦不提供獨立考場,由家長帶回進行就醫。

(五)已回傳健康與旅遊史調查表(如附件)且經承辦單位審核通過者,仍須於鑑定當天配合檢測。

(六)經檢測後可應考者,統一由試務人員帶至試場,不開放家長入場。

四、鑑定中應考狀況處置:

(一)試務工作人員均配戴口罩。

(二)隨時掌握考生身體狀態,若有考生有偶發狀況產生(如持續發生咳嗽、呼吸道困難症狀、發燒等生理現象),須緊急連絡巡場人員及醫護人員帶離,檢測後若有發燒狀態,不能參與鑑定,亦不提供獨立考場,立即通知家長帶回進行就醫。

(三)中場休息時間,進行簡易座位消毒。

(四)每間試場應備有足夠之備用防疫物資。

五、鑑定後:

(一)離開試場前以酒精消毒手部。離開校門前測量體溫(皆須紀錄),並盡速離開校園。

(二)試場及教室、校園環境進行全面消毒。

六、 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創造能力資優教育方案鑑定考場相關注意事項:109523(星期六)提早於8時至830分報到並實施防疫措施

七、附件內「健康與旅遊史調查表」,請務必轉知考生及家長配合於 109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前,簽名後以親送或傳真、電郵方式於期限內繳交。

八、其他未盡事宜,皆應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臺南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校園防疫須知最新防疫措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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