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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教組 - 學務處 | 2020-12-11 | 點閱數: 247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09 年 12 月 1 日移署移字第 10901254501 號 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 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 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 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本( 109 )學年度計畫異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核發獎項: 1、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 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 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 賽、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共計 8 獎項。 2、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 (二)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 整一致,各組別核發金額自 3,000 元至 1 萬 2,000 元不 等。 四、本計畫報名期間預計自 110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一)至同年 3 月 31 日(星期三)止,請貴校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 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 (勵)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 上申報以及寄送申請表格與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 彙辦(100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員)。 五、「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僅於報名期 間(預計自 110 年 2 月 22 日至同年 3 月 31 日止)開放,為確保 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於報名期間內至系統辦理線上申 報及寄送申報相關資料,以免向隅,如報名期間異動,將 另行通知。 六、本案未竟資訊,請逕洽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 員(電話( 02 ) 23889393 分機 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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