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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 - 學務處 | 2021-03-15 | 點閱數: 223
一、 依鳳凰城國際青年商會「臺南市第 33 屆十大傑出兒童」選拔辦法每校最多
    推薦二名。
二、 請於 4 月 1 日(四)前,將相關佐證資料依「德、智、體、群、美」五育及「特殊優良事蹟」分類呈現,以 A4 紙張排版列印一份,送交學務處。資料內容包含各項獎狀、活動照片、或相關佐證資料排版好,並列出所有資料明細於首頁,以長尾夾裝訂好,資料明細及排版參考格式請參閱下圖。
三、 擬於 4 月 6 日(二),由校長、學務主任、教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生教組長及五年級學年代表組成評選小組,評選出二位同學推薦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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