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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體育材 - 輔導室 | 2021-03-16 | 點閱數: 258

第一次招聘無符合資格應試者,即日起進行第二次招聘公告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下學期情緒障礙巡迴輔導班

代理教師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

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108 年 7 月 25 日教育局公告編號 143367 。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課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備註

代理教師

情緒障礙巡迴輔導班導師

1

1

110/03/24-110/7/2

惟實際聘期仍以實際到職日為準

每週授課節數 16 節。

工作內容:學生個案管理、 IEP 擬定與執行、協助校內學生之鑑定安置工作、配合特教組規劃辦理相關事宜。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8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三、待遇:月薪。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一次

報名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二次

報名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三次

報名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或大學以上畢業。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 110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一)~110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

    二次公告時間: 110 年 3 月 23 日(星期二)~110 年 3 月 24 日(星期三)

    三次公告時間: 110 年 3 月 25 日(星期四)~110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五)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HYPERLINK "http://www.tn.edu.tw/index.htm" http://www.tn.edu.tw/index.htm

              本校網站 https://www.yfe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 HYPERLINK "http://104.tn.edu.tw/Jlist.aspx" 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請至 https://www.yfes.tn.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5580 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二次招考,惟是否額

     滿,請自行查閱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一次報名時間

110 年 3 月 18 日(星期四)~110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

每天上午 8 時~12 時、下午 1 時~4 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

(逾時恕不受理)

第二次報名時間

110 年 3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12 時、下午 1 時~4 時

(逾時恕不受理)

第三次報名時間

110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12 時、下午 1 時~4 時

(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輔導室特教組,電話: 06-2223241#814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一份

(二)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正反面影本一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一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一份(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學歷證明文件)

(五)教學檔案資料三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格式自訂)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一份

(七)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須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四、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一次甄試日期

110 年 3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15 分

(請於上午 9 時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

第二次甄試日期

110 年 3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15 分

(請於上午 9 時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

第三次甄試日期

110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15 分

(請於上午 9 時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 06-2223241#814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60%):,

 

主題:認識自己的情緒,自編教材。

時間:每人 10 分鐘(9 分鐘第一次響鈴,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試教現場無學生。

試教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試教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二、口試(40%):

 (一)範圍:包含自我介紹,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二)時間:每人 8 分鐘。(第 7 分鐘第一次響鈴,第 8 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甄試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四、甄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五、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ㄧ、甄選結果公告及通知:

第一次甄試結果公告

110 年 3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前

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二次甄試結果公告

110 年 3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三次甄試結果公告

110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

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一次甄試成績複查

110 年 3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2 時前

第二次甄試成績複查

110 年 3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2 時前

第三次甄試成績複查

110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2 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身份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

    校輔導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

    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第一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通知時間至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二次招考錄取人員另行通知。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站( HYPERLINK "http://www" http://www.

yf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

    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

    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

    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 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 06-2223241#814(特教組), email : saga660@gmail.com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2223241#814(特教組)

七、考試相關事項: 06-2223241#814(特教組)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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