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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智優茵 - 輔導室 | 2022-05-06 | 點閱數: 464

1.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 196807號辦理。

2.補考申請資格:若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介入措施「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之實施對象者,請考生將衛生局或衛生所通知佐證資料,包含通知書簡訊通知截資訊內容請務必包含「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或「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持續時間,內容務必清晰,請掃描或拍照後,於 111年 5月 5日(星期四)上午 11 時至 111 年 5 月 7 日(星期六)下午 3時前寄至 angela0221@tn.edu.tw或 yftngifted@gmail.com信箱,逾時不予受理。

3.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居家隔離規範(如附檔)若考生 5月 7當天處於居隔「3+4」天的後 4天,請考生家長協助當天出門前替考生快篩並拍照(快篩試劑上請註明日期及時間),快篩陰性可應考,若快篩陽性,則不可應考。快篩結果不論是陰性或陽性,請一律 mail 至承辦人信箱,陰性結果留存備查,陽性結果可作為申請補考之佐證資料。

4.因應防疫措之滾動式修正,若考生是因「密切接觸者」而被匡列居隔,考生家長可提供原學校通知「居家隔離」之相關資料(紙本、校網公告、 line訊息截圖等)以作為申請補考之佐證資料。

5.補考以一次為限。

6.依適用對象而不提補考者,家長可檢附相關證明於 111年 5月 16 日(星期一)前向學校申請退費,逾時不予受理。

7.檢附補考處理原則及補考申請書(如附件),詳細內容請逕參閱附件。

8.通過本校初選之考生若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介入措施「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之實施對象者,請事先來電(2223241分機 814,葉組長)告知是否申請補考,以便於本校辦理資優鑑定業務之承辦人留意 email信箱並提早規劃補考相關事宜。謝謝您的協助與配合。

9.為顧及考生權益,若有任何防疫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06)2223241分機 813或 814,陳主任或葉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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