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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教組 - 學務處 | 2024-02-20 | 點閱數: 54

主旨:函轉113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 長弱勢學生計畫案,欲申辦學校請務必於11349日前完 成線上填報,併同書面資料送本局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3215日湖農工學產字 1130001100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附書面 資料等,說明如下: ()補助期程: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371 1130日者,應於113310日至49日提出申請( 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旨揭補助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 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 學生。 ()申請項目與限制: 1、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 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每申 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 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 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提報之培訓學生應為1名,

若含2名以上請分別提報計畫;案內「專長項目」請參

考附件。

2、另所報計畫已接受相關政府機構補助者,不得依本要點

申請補助,經教育部事後查知者,補助款應全數繳回。

()申請方式:本案採線上填報及送達書面資料至本局,請至

下列網站登入填報,網址:https://www.thvs.mlc.edu.

tw/

()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

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學

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資料一式2份正本,請

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

本、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3、上開資料彙整完成並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

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

員彙整資料。

三、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該校網站網址:https://www.

thvs.mlc.edu.tw/,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

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711,或E-mail

shiboyuan@mail.edu.tw

四、檢附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

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

書各1份與專長項目表及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

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供參。

五、欲申請之學校請務必於11349日前完成線上填報,併同

上開資料逕送本局(以郵戳或簽收為憑),檢核後彙送該校理

審核事宜,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將視同缺漏件並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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