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 110 年度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實施計畫(如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要點辦理。
二、旨揭作業審查近三年內作品,審查之作品以 107 年 8 月 1 日至 110 年 7 月 31 日發表為限。
三、申請網站起迄時間為 110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開啟, 9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關閉。
四、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本局暨所屬機關人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課)教師(不含實習教師)。
(二)審查範圍包含:出版品、期刊、研討會論文、教材教案、數位資料等五類。
(三)報名與資料繳交時間注意事項:
1、作品必須與教育有關,以最近三年內發表,並以三件(含合著作品)為限。
2、請申請者於 110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10 年 9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於【臺南市教育人員研究發表主旨:檢送本市 110 年度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實施計畫(如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要點辦理。
二、旨揭作業審查近三年內作品,審查之作品以 107 年 8 月 1 日至 110 年 7 月 31 日發表為限。
三、申請網站起迄時間為 110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開啟, 9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關閉。
四、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本局暨所屬機關人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課)教師(不含實習教師)。
(二)審查範圍包含:出版品、期刊、研討會論文、教材教案、數位資料等五類。
(三)報名與資料繳交時間注意事項:
1、作品必須與教育有關,以最近三年內發表,並以三件(含合著作品)為限。
2、請申請者於 110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10 年 9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於【臺南市教育人員研究發表所有作者之親筆簽名。授權書上亦應註明每位作者之著作範圍與給分權重,並由每位作者親筆簽名,合著作者若放棄積分,請下載公文附件「放棄著作積分切結書」,若未繳交合著者「放棄著作積分切結書」者,著作積分以等分方式計算,有故意漏列作者之情事,除不予審核或註銷給分外,並依相關規定予以懲處。
(四)【臺南市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入口網】中申請資料的「送審著作簡介」為必填欄位,並務必簡述作品資料,申請期刊審查者,請填具期刊名稱、卷名、期名、刊登年份;申請研討會論文審查者請填具研討會日期、地點、研討會名稱。若繳交網站截圖者,請將截圖印在 A4 白紙,連同紙本資料一併繳交,以資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