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0 月 11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10136264 號函(如附件 1 )辦理。
二、為提供應屆國中畢業生、家長及教師有關 112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各種入學方式規範及操作方式,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爰辦理旨揭宣導講師培訓事宜,並於結訓後安排講師至各國中宣導適性入學相關資訊。
三、 112 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講師培訓南區場次,預定於 111 年 12 月 7 日至 12 月 8 日辦理。
四、請有意願參加培訓的老師於 10/20 (四)放學前至註冊組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