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 年 10 月 28 日總處培字第 1110023249 號函轉交通部觀光局 111 年 10 月 25 日觀業字第 1113002407 號函辦理。
二、各機關人員原持有之聯邦銀行國旅卡,不須再換發新卡。如有符合發卡資格人員尚未申辦者,請協助其儘速完成申辦手續。
三、檢附聯邦商業銀行 112 年至 114 年國民旅遊卡各項優惠及回饋方案一覽表 1 份。如有疑義可逕洽聯邦銀行人事專屬服務窗口( 07-3326699 分機 7124 、 7133 ),另客服電話請撥 07-2269393 (分機 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