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 112 年 2 月 13 日國院中訓字第 1121300055 號函辦理。
二、開辦課程說明如下:
(一)與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含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相關班期:
1、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行政管理碩士學程公務學程學分班」(如附件 1)。
2、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公務學程學分班-公共管理實踐專題」 (如附件 2)。
(二)與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含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及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相關班期:
1、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暨推廣部推廣教育組「公務人員行政管理碩士學分班」(如附件 3)。
2、國立空中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公務人員公共管理知能與實務學士學分班」(如附件 4)。
3、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公務學程學分班-法律與管理專題」(如附件 2)。
4、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公務訓練學程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如附件 5)。
5、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學習指導中心「公務人員公務學程學分班」(如附件 6)。
三、各校招生資訊可於該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 //http://www.nacs.gov.tw )最新消息或訓練主題/各項升官等訓練之「公務學程」項下查詢,請有意報名人員依各校報名時間自行備妥相關文件報名。
四、參加人員之請假事宜,請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所需費用請各機關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與「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獎勵公務人員進修實施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