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家庭教育法第 9 條規定,機構及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 4 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特辦理本案。
二、參與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含幼兒園)對家庭教育有興趣人員之教師及行政人員。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於 7月 13日(星期四)前至教師研習護照報名,以利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
四、辦理方式: Google Meet 線上研習,操作方式請洽學校資訊人員。
五、線上研習摘要說明:
護照代碼 |
研習日期 |
課程名稱 |
講師 |
274278 |
7 月 20 日(四) 上午 9:00-12:00 |
親師生溝通不卡關-關於家庭 3C 使用議題講座 |
林煜捷 |
六、請核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於服務學校內進行線上研習,研習網址將於課程前 3 日寄送到教師研習護照登記之信箱內,請各參與教師留意信件。
七、檢附本案計畫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