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 年 9-12 月臨僱特教學生鐘點助理員甄選公告
- 徵才職務: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 1 名,備取人員若干名。
- 工作內容:
- 配合教師教學需求,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之學習、評量、課室間移動、用餐、如廁等校園生活事項。
- 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 填寫服務記錄(特教網填寫)。
- 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 身心健康且無法定傳染疾病。
- 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一般生學生家長、現任志工媽媽、有意願工作者等,具有相關助理員經驗者優先遴選。
- 本案皆為時薪制助理員,薪資每小時 176 元;依規定除寒、暑假,辦理勞保(含職傷)、健保及勞退,保險費用由雙方依勞工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每天服務 2 小時,依實際需求安排,每週不超過 10 小時,俟市府核定做調整,總薪資不超過市府核定費用。
- 本案助理員無年終、考核獎金及不適用勞基法第 38 條特別休假之相關規定。
- 本次為第一期遴聘,期限預定為 112 年 9 月起聘日~112 年 12 月 30 日(國定假日及週六、日不計)。實際上班日依教育局核定公文後另行通知。
- 第一期受聘之助理員如表現良好經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知者,依市府核定第二期經費後,優先續聘第二期助理員。
-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列印,填妥並簽名)
- 履歷表。
-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檢附正本,驗畢發還)
- 國民身分證影本。(檢附正本,驗畢發還)
- 其他佐證文件影本。(檢附正本,驗畢發還)
- 資料送件:即日起至 112 年 07 月 14 日(星期五)中午 12 點截止,逾時不受理。
- 符合資格之應徵者,請填寫「報名表」連同「報名應備文件」,親自繳交至台南市鹽行國中輔導室,恕不接受通訊報名。
- 依審查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
- 錄取名單 112 年 07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5 點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電話個別通知。
-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三十六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每年並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九小時以上之在職訓。
-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之督導及定期考核。(人員續聘(僱)得經學校特推會依考核結果決議,若經學校考量需更換,於前助理合約到期後依進用方式辦理)
- 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 「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 特教助理人員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本校,遺缺由備取遞補。
- 錄取之候用人員仍應依權責陳報臺南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 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 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 如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宜將不予錄取。
- 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校輔導室資料組,電話 (06)2538289 轉 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