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 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 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 8 小時得 1 分(積 分上限 7 分,計 56 小時)。
2.113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 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 1 小時得 0.25 分 (積分上限 15 分,計 60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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