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使各級學校開學延後,故延後本繪畫比賽收件日期至 110 年 10 月 18 日止。 二、旨揭繪畫比賽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及國中 4 個組別各增列佳作 5 名(每組佳作各 10 名)以鼓勵學生踴躍參與。 三、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建請各校本權責給予特優作品指導老師嘉獎 2 次,優等及佳作作品指導老師給予嘉獎 1 次,每位學生以 1 位指導老師為限,每位老師最多給予 2 次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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