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社團法人臺南市教師會「110 年新修正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之教師研習計畫」之「教師法制度變革解析」各場次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1 月 1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0015446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說明如下,請貴校轉知並鼓勵所屬同仁符合資格者報名參加,並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課務排代:
(一)研習場次:計有 2 場次,分別於 111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及同年月 24 日(星期一)辦理。
(二)研習地點:臺南市教師會二樓會議室( 710 臺南市永康區中華二路 358 巷 26 號)。
(三)參加對象及資格:本市教師專業審查會委員、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或推派教師代表、校事會議委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學校人事代表。
(四)報名方式:
1、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https://www1.inservice.edu.tw/),課程代碼:第一場次 3294507 、第二場次 3294512 。
2、學校人事人員:第一場次請填 Google 表單 https://reurl.cc/ARWpnK 。第二場次請填 Google 表單 https://reurl.cc/gzbx8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