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訂定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東語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2 月 2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169529B 號函辦理。 二、旨揭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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