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修訂版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講師培訓」簡章 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3 月 2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34272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資訊簡述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一)辦理目的:培訓修訂版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講師,以提升學習扶助師資專業能力。
(二)辦理方式:培訓課程分為共同課程與分科課程,以實體課程進行課程共備討論與經驗交流,參加人員須依各課程規定完成課前準備。
(三)培訓對象與資格要求:能協助辦理本市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並至少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之人員,依未來實際授課科目選擇參與課程種類:
1、 5 年內曾擔任國語文、英語文及數學國教輔導團輔導員。
2、 5 年內曾擔任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講師。
3、曾擔任師資培育之大學相關科目任課教師。
4、曾經擔任國語文、英語文及數學學科召集人或學年主任。
5、曾經參加學習扶助教案相關競賽獲獎或曾經獲選為學習扶助績優人員。
6、合格之入班輔導人員或到校諮詢人員。
(四)報名方式:請貴校於 111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三)前,檢送報名人員資料(簡章附件一、附件二),以可編輯文件檔寄送至承辦人信箱: evan@mail.tainan.gov.tw 。
(五)參訓名單通知:經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彙整後,另案通知相關人員參訓。
三、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專業發展中心莊幸諺助理, 02-7749-3644 、謝欣樺助理, 02-7749-3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