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本市教育局公告 195332 號第二點,有意參與本校介聘之教師無需上網填寫 111 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系統。 2.本校教師審查原則及相關表件如附件。 3.附件二及附件三以本市教育局公告為主。 4.附件六附上 word 檔以利欲介聘教師編輯。 5.簡歷表兩頁為限,超過只收前 2 頁。
6.試教學習單、教具可攜進考場。
7.口試不得攜帶其餘履歷資料。
8.若有相關問題,請洽鹽行國中教務處 06-2538289*121(教學組長:廖尹秀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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